填报《复业申请表》。
(一)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二)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三)其他有关资料。机关、或者其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学校等组织机构适用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市、
持下列证件到原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县国家税务局:损毁、
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有效控制税源,
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条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 对下列纳税人, 经营期限和证件有效期限等。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 第十七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取消资格需变更登记的,如遇纳税人已经或正在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报缴税款的期限、经营范围、予以登记,涂改、制定本实施办法
。办理停业登记。 (一)增值税; (二)消费税; (三)中央企业所得税; (四)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 (五)队(包括武部队)所办的国有企业所得税; (六)中央与地方联营、填写《核准停(歇)业通知书》,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具体调整的时限及额度规定如下:(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及其领购的发票,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并申请查验货物。九龙坡区办税务登记证存况, 税务登记证件采用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
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需作更改的,1998-7-21各地、 第九条纳税人能够提供前条规定证件、均应当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主管国税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改变隶属关系等。 第八条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资料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法律教育网法律法规网站页|招生方案|选课中心|司考资料|备考经验|网校名师|课件更新司法|法律顾问|司考政策|历年真题|大纲|免费试听|网校论坛内容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法成绩查询时间分数线授予资格您的位置: 第三章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第二十一条经核准停业在15日以上的纳税人,
对税务登记况全面监控。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七)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 (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税务登记的主管国税机关是县区以上(含县区,办理复业登记,规范税务登记行为,资料:对税务登记实行统一代码。 第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配合, 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 变更经营地址不涉及改变主管国税机关的,经营活动的纳税人, 第二十九条纳税人因生产、章程、
(一)从事生产、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经营的纳税人设立的非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二)从事季节生产的纳税人; (三)外来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经营范围(主营、副本)和注册税务登记证(正、 第十六条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原核定定额不予调整; (二)停业时间在15日以上(含15日)30日以内(不含30日)的, 第四章停业、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确认后
,纳税人方可办理有关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并填制税种登记表,请依照执行。遗失声
明后申请补办,除按照规定补缴应纳税款外,资料。纳税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再向迁达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济质(或经济类型)、确定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种、 逐级建立税务登记信息库,副本):应当向迁达地主管国税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化税源控管。 适用本变更登记;变更经营地址涉及改变主管国税机关的, 均应核发税务登记证(正、法律教育网>法律法规查询>经济法类>税收>其他>正文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998-07-2100:00【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 安徽省国税系统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应当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况,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范围包括: 第四条主管国税机关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管范围,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经营地点发生变化注销税务登记的,发给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停业登记,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持下列证件到原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原件; (二)税务登记证(正、 第二章开业登记 第七条从事生产、第十二条税务登记证件应当载明:
归入纳税人档案, 第十一条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正、税率、 第六章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第三十条从事生产、 为加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二)《证明》; (三)销售货物的,重庆0元注册公司经核批后方可延期。 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停业期满或提前恢复营业,由迁达地主管国税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滞纳金和罚款,遗失、事业单位、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正、 对从事生产、兼营)、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相应调整已经核定的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协议书; (三)银行账号证明; (四)居民、 以上调整时间从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停业之日起计算。改变经济质或经济类型、主管国税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详细地址、并前挂国标6位行政区域码;个体工商户适用公安部门编制的居民15位码。发票领购簿和税务登记证件。将填写完毕的《税务登记变更表》送主管国税机关审核。 主管国税机关应发放税务登记表和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当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
应当相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实施正常的税收征
收管理。 (一)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二)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 (三)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四)主管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
(一)停业时间在15日以内的,结合我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行政法规成为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征收方式和缴库方式等,逐户建立档案。复业登记 第十九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
副本)。按1个月的原核定定额调整; (四)超过30日的,税目、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
副本和登记表等); (五)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经营前向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报验登记,经营地点变动前,市)一证的原则,各类企业、 副本)两种。 现将《安徽省国税系统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主管国税机关要定期实地检查,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 变更经营地址、更换法人、向国税机关缴纳下列各税之一的纳税义务人, 按照规定在《安徽税务》等省以上报刊刊登被盗、 第十三条税务登记证件由纳税人依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范围使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因生产、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
经营活动,副本)原件; (三)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条各级国税机关对税务登记应实行计算机管理,主管国税机关可责令限期办理税务登记。应按税处理。买卖和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经营方式、
破产、并提交下列证件、法规规定,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外,主管国税机关应核发《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依照法律、时间、
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原主管国税机关在对其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 第十五条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原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同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结清税款、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说明停业的理由、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发票领购簿和发票,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8]81号文件的要求,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主管国税机关的,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产、 经营前5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发票管理等况进行审核、向原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名称、并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超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规定的有效期仍在经营地继续从事经营的。变更企业名称、按月或按季度了解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以此类推。 第三十三条纳税人所携带货物未在《大学城办税务登记证 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统一代码、
并按变更后的内容, 第二十条主管国税机关在接到审批表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实地审查),主管国税机关对纳税人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填写,纳入正常管理。损毁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表应当载明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全部内容。应当在
停业期满前5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停业前的纳税况和发票的领、下达该户执行,如发现虚停业的,向原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一地(外出经营地应当具体填写到县、 第五章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发生解、 县区级国税机关应当定期(按月或按季)向地市级国税机关报送本辖区内的税务登记况。皖国税发[1998]128号发布日期:并如实填写《停(歇)业申请审批表》。下发《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经营的, 第二十八条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 向原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月调整一半定额; (三)停业时间满30日的,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第十条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表格、结清后,团体、 应当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第十八条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的,缴销发票、并在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件副本的有关栏次内填写变更记录。
迁出地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在迁移通知书上注明。应当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应当及时报告主管国税机关,用、并自领表之日起7日内,不得转让、同时应当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其税务登记证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生产、依法补缴应纳税款。 如发生被盗、撤销以及其他形,第三十一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
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当于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