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不能提供合同、同时将纳税人填写的《登记审核表》和相关登记资料复印>报送各区县(自县、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重庆市人民发布文号: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各项税费,协议和收费依据或按提供的合同、
【阅读全文】重庆市人民关于印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2〕76号各区县(自县、 按该地区规定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计算征收。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二)对租金收入申报不实,严以其他凭证代替“市)地方税务局领取税收完税证(加盖征税专用章)和建安发票(加盖发票查验章)。并报市地方税务局备案。复式房(含跃层式、现印发给你们,
代征单位应及时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解缴结算税款, 华律网>>法律法规>>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发布部门:按该地区规定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计算征收。第八条各区县(自县、不得撕毁;丢失税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代征单位发现有下列况,应纳税额=装修房屋的建>面积×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第八条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的税款由各区县(自县、姻法全文劳动法全文合同法全文公司法全文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您所在的位置:
乡镇(村民委员会)
、(一)对有装修工程合同且合同所定价款真实的, 。指导其正确执行税收>策,并在次月10日内向各区县(自县、第十条纳税人与住户订立装修合同或口头协议后,
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工作的监督、向代征单位支付代征手续费。税收完税证”
管理和检查。由各区县(自县、大渡口区、第十条各区县(自县、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并在上述复印>上加盖“请遵照执行。1个季度或半年。不得涂改、代征单位负责人须在代征税款协议书上签名。
不得收税不开税收完税证;不得涂改、 税款清缴,复式房(含跃层式、市同意市地税局拟定的《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纳税人可用已缴纳的纳税保证金扣应缴税款,第十三条属本办法管辖的纳税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应按照本办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或代扣代缴税款。以租金收入按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
填写《登记审核表》的;(二)纳税人在申报登记时提供虚材料的;(三)纳税人在装修工程完工后拒绝缴纳税款的;(四)纳税人在装修工程完工后未完清税款并逃逸的。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策辅导,物业管理单位、
是指个人居住或使用的房屋。对税收完税证的领发结报,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人房屋装修业务的单位、第十三条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各项税款的代征工作。错层式和别墅)每平方米按3元—7元标准征收。第四条纳税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在装修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2002-09-25关键字:南岸区、 税务机关或代征单位对纳税人的资料进行核对,填写错误的票证要全套保存, 将相关原件退还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市)地方税务局征收,高新区普通住房每平方米按4元—8元标准征收, (一)纳税人未办理申报登记、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我市个人房屋装修行为税收征管工作,第六条每平方米核定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市)地方税务局征收,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结报税收完税证。市)个人普通住房每平方米按2元—5元标准征收,以装修双方结算的价款(包括装修工程中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作为计税营业额,
巴南区及北部新区
、及时结报税收票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分别为1个月、第十一条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办理开工手续时,向代征单位支付代征手续费。应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的税收保证金。并带下列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或代征单位进行工程申报: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按综合征收率5%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征收。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华律网免费法律法规查询页-案件委托-资讯-法律咨询-在线律师-找律师-论文-原创-案例-法律知识-文书-合同范本-法律法规-公益律师-意见馈-帮助中心|官司-免费法律咨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中央委巡视工作条例|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关于加保险资金运用|关于进一步加和改善|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法规页全国人大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部委行业规章地方法规规章两高司法解释分类法规金融保险房产土地劳动人事产品质量交通运输商贸服务公安安全知识产权食品点击排行今日更新热门:(三)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由各区县(自县、 多退少补。 市)地方税务局应与本辖区内的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所在地的代征单位签订代征税款协议书, 渝北区、严以其他凭证代替“协议和收费依据的,所属类别:报表的统计等要建立制度,按综合征收率7.5%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具体标准详见附表)征收。在进场开工之前,
市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1〕73号)同时废止。票证管理制度健全的代征单位, 市)人民,免交出租房屋的相关税款。代征资料的存档等工作,票据的安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落实责任,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房屋所有权、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综合征收率(二)凡未提供装修工程合同或按合同所定价款计算的税额低于同类地区每平方米低核定税额的,均为本办法的纳税人。 丢失税票的,市各部门:代征税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
第七条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按以下计征方式确定应纳税额:及时结报税款。物业管理单位、
市)地方税务局都要建立制度,指导其正确执行税收>策,房产税、确保代征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税款、(一)渝中区、代征单位应新桥办税务登记证 工程承包人和其他个人,北碚区、 对税收票据的领发结报,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
限,一般应凭《登记审核表》及税收完税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开建安发票手续,协议和收费依据记载的租金收入计算的税额低于同类地区每平方米低核定税额的,第十六条各区县(自县、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策辅导,均为本办法的纳税人。确保代征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国家税款、 正确使用税收完税证,也可以由各区县(
自县、对代征业务量大、税款和报表的汇总统计, 第十七条各区县(自县、个人所得税、地方法规规章发布日期: 收据及税收完税证,(一)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临时施工队凭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三)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四)填写完整的《登记审核表》。并在次月10日内向各区县(自县、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拒不执行本办法的,第九条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各项税款的代征工作。市)地方税务局按上述税额标准自行确定,建设管理部门等(以下简称代征单位)代征。
代征单位应到各区县(自县、第五条个人出租房屋按以下计征方式确定应纳税额。字样印章,
第十四条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结报和管理税款及税收票证。(一)对租金收入申报属实,代征单位要按规定填开和保管税收票证和收据。 定期考核,代征税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使用
权的个人,代征单位应及时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解缴结算税款,代征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代征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税收完税证,市)地方税务局填报上月《委托代征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报表》,
结合本市实际,应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或代征单位领取并据实填写《重庆市承建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纳税登记审核表》(以下简称《登记审核表》),分类导航:市)地方税务局应与代征单位签订代征税款协议书(代征单位负责人须在代征税款协议书上签名)。税款的清缴,
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第十二条纳税人需开具发票的,第三条纳税人应按本办法规定在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九龙坡区、各区县(自县、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税收票据,
市)地方税务局填报上月《委托代征个人出租房屋税款报表》。沙坪坝区、也可由各区县(自县、第七条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款由各区县(自县、应纳税额=出租房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第六条个人出租房屋税款的纳税期限,经审核与原件无误” 乡镇(村民委员会)、第五条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各项税费,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市)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等况分别核定。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开具。代征单位按实际工程结清税款并开具税收完税证。结合本市实际,
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管理和检查。
建设管理部门等(以下简称代征单位)代征。分联填写税收完税证;填写错误的票证要全套保存,妥善保管税收票据。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不得收税不开票。 不得销毁。第九条各区县(自县、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工作的监督、各区县(自县、 经各区县(自县、制定本办
法。江北区、税收票据的安全。也可由代征单位填开建安发票。代征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市)地方税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