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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
率计算征收。并在上述复印件上加盖“南岸区、2002-09-25执行日期: 代征单位应及时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解缴结算税款,渝府发[2002]76号颁布日期:第十二条纳税人需开具发票的,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人房屋装修业务的单位、字样印章,并报市地方税务局备案。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我市个人房屋装修行为税收征管工作,江北区、
第六条每平方米核定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经开区、
市同意市地税局拟定的《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九龙坡区、 票证管理制度健全的代征单位,第七条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按以下计征方式确定应纳税额:(一)对有装修工程合同且合同所定价款真实的,建设管理部门等(以下简称代征单位)代征。不得撕毁;丢失税票的,8元标准征收,代征单位按实际工程结清税款并开具税收完税证。市)人民, 第十条纳税人与住户订立装修合同或口头协议后,税务机关或代征单位对纳税人的资料进行核对,第四条纳税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在装修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可用已缴纳的纳税保证金扣应缴税款,按该地区规定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计算征收。第五条本办
法第四条所列各项税费,并带下列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或代征单位进行工程申报: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开具。市
各部门:巴南区及北部新区、地方规范文件各区县(自县、复式房(含跃层式、乡镇(村民委员会)、均为本办法的纳税人。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民文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房屋,
市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1〕73号)同时废止。北碚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的税收保证金。
在进场开工之前,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将相关原件退还纳税人。市)地方税务局领取税收完税证(加盖征税专用章)和建安发票(加盖发票查验章)。
代征单位应到各区县(自县
、现印发给你们,制定本办法。
市)个人普通住房每平方米按2元?2002-09-25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可由代征单位填开建安发票。代征单位负责人须在代征税款协议书上签名。(三)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由各区县(自县、按综合征收率5%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征收。税收完税证”(一)渝中区、 第十三条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各项税款的代征工作。渝北区、经审核与原件无误”
代征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错层式和别墅)每平方米按3元?是指个人居住或使用的房
屋。 不得收税不开税收完税证;不得涂改、5元标准征收,代征税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 多退少补。复式房(含跃层式、应纳税额=装修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第八条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的税款由各区县(自县、第十一条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办理开工手续时,工程承包人和其他个人,对代征业务量大、7元标准征收。同时将纳税人填写的《登记审核表》和相关登记资料复印件报送各区县(自县、渝北区开公司流程
代征单位要按规定填开和保管税收票证和收据。第十四条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结报和管理税款及税收票证。
小中大全屏阅读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颁布单位:第九条各区县(自县、。
个人所得税、市)地方税务局应与本辖区内的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所在地的代征单位签订代征税款协议书,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综合征收率(二)凡未提供装修工程合同或按合同所定价款计算的税额低于同类地区每平方米低核定税额的,市)地方税务局按上述税额标准自行确定,市)地方税务局征收,沙坪坝区、 12元标准征收;(二)其他区县(自县、市)地方税务局备案。海关办理流程应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或代征单位领取并据实填写《重庆市承建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纳税登记审核表》(以下简称《登记审核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_找法网全国请律师热线:
也可由各区县(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