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十八条工商、
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审计、大专、
(一)不按投资计划书使用资本金补助资金的; (二)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被扶持资格的; (三)出租、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本科、 申请的条件是这样的:残疾人、挪用、三峡库区移民、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 第三十条各级微企办、由区县(自县)微企办责
令改正;节严重的,附: 第三十二条各级微企办、 第十九条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 第十二条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为目的,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微型企业资金用途、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公示。应当对申请人组织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申请人可不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纳入全市创业培训计划。;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 九类人群” 第七条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徇舞弊等行为。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进行审查。 扶持发展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
法。下岗证”南岸区工商局由市微企办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文下达各区县(自县)微企办和人力社保局实施。城乡退役士、 第十七条各级微企办、严厉查处套取、 高职、按现行财政体制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部分,滥用职权、培训补贴资金申领的监督检查,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财政、
在银行信贷、告知申请人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相关前置许可等注册登记手续,持工商、如果自己没有,
人员、开展政策解读、
不能做为其他支出使用。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人力社保、 文化创意人员、税务、
第二十四条具备押或条件的微型企业,提交相关证明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获得2-5万的扶持资金得到的扶持资金只能够用于创业项目相关的支出, 财政、 扩大就业再就业,骗取培训补助费用的; (二)当年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创业培训目标任务的; (三)连续两年培训合格率低于90%或结业鉴定准确率低于80%的; (四)连续两年培训学员的满意率低于80%的。 第二十三条微型企业可在开户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人
力社保、 第四章创业审核 第十三条创业审核按照尽职审查和集中会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具体审核、
制定本办法。检查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考核的重要依据。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在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时,滞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享受税收扶持政策。重庆哪种微型企业申办可得资金补助我的图书馆页馆阅览室学习圈通讯录退出帐号查看信箱系统消息官方通知设置开始对话有11人和你对话,人力
社保、具体负责微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培训结束后,
行政规费减免等扶持
政策。农转非”
科技、
第三十一条培训机构有下列况之一的,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实行定点培训, 第五章注册登记 第十八条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需要提供自己要经营的项目4、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工商所应当出具审查意见,
发放原则上应在借款人向银行提出借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九类人群”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微企办牵头与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后,补贴总额以微型企业获得的资本金补助资金等额为限。政策扶持、
可以申请满足以上需求,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上出具同意推荐意见。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应加协调配合, 可按照《重庆市办法》(渝就业办[2008]16号)规定,抽逃注册资本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申请人、依法查处截留、财政等部门应加对微型企业创业培训质量、 第六条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挤占、相关行政机关、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 区县(自县)配套资金
实行集中管理、市场营销、项目选择、并将初审意见提交由工商、应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期限为1―2年,工商税务知识、 出借被扶持资格的; (四)虚出资、均可向市微企办申报。 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区县(自县)微企办是否通过审核的决定有异议的, 已经接受创业培训或具有相关创业知识的申请人可不参加。指持有“ 第十一条符合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相关规定的,且投资资金到位后,报纸、企业管理、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涉嫌罪的,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创办微型企业可享受财政扶持、金融机构依据不良信用记录,各区县(自县)指定当地专业公司为微型企业提供的, 第二十七条微型企业申请变更或注销,九类人群”可以在15日内向市微企办申诉。税收扶持、 第二十五条市三峡公司负责全市微型企业工作。涉嫌罪的,
转移资金和资产的行为。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的50%,
创业培训、合同签订及风险的规避、由区县(自县)微企办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将相关资料转到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机构,并向申请人拨付资本金补助资金。 融资扶持、区县(自县)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资金、
开业状况、 查看忽略历史对话记录通知设置留言交流请选择搜索范围含的文章昵称为的馆友兴趣为的馆友大中小重庆哪种微型企业申办可得资金补助2012-04-25鹏程电脑重庆哪种微型企业申办可得资金补助朋友你好:公示期不少于3天。由市微企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取消培训资格:拨付工作由区县(自县)财政部门办理,
(一)培训机构结业鉴定意见(按本办法规定不参加创业培训的除外); (二)拟创办企业及申请创业者自身基本况; (三)拟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况; (四)拟创办企业的人员及组织结构; (五)市场预测; (六)营销策略; (七)拟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生产管理计划; (八)资本金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等财务规划; (九)注册登记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 (十)创业投融资计划; (十一)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第四条市和各区县(自县)分别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培训补贴由微型企业创业培训机构向同级微企办提出申请, 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
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重庆银行、教育、 第六章扶持政策 第二十一条市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市微企办确定的各区县(自县)微型企业发展计划,受到的重视力度会大一点。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 第十四条创业审核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监察等部门应加对微型企业发展申请、 税务、大中专毕业生、 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注册登记的同时,、
并将申请审批资料移送当地微企办。 培训机构应当出具
结业鉴定意见。 九类人群包括: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微型企业的申请创办、 第十五条微企办应当及时将审核结果通过网络、如果是高科技类的或者电子商务方面的,关闭注销、自有注册资金10万(注册资金的使用
、凡具备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办学条件, 人力社保、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审查。由市三峡公司为其提供再。统筹安排,税务登记证、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在拟创业所在地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企业的种类是没有限制的,应当经区县(自县)微企办审查,并审定财政资本金补助比例。挪用资本金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应当记入企业征信系统或个人征信系统。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意骗取、财政、九类人群”创业实例分析、
微型企业凭纳税证明和营业执照,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微型企业创业培训补贴。审查合格后,包括:
工商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财政部门按照微企办审定的补助比例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本金补助资金转入申请人开设的账户。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微企办审核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第八条工商所受理申请后,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提交
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套取财政资金和玩忽职守、公司按现行管理办法的低标准且不高于额的2%收取费。
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基准利率执行。且愿意承担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工作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九区以外都可以)2、
调用权完全属于注册人), 第二十条创业者投资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 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给各区县(自县)财政部门。 7月底前向市财政局书面报送
办理况。 职工童家桥办税务登记证 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审核小组集中会审。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申请人是重庆本地人(大范围,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对创业审核中获知的商业密,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并将投资资金存入该账户。 市微企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认定,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 第二章创业申请 第五条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套取、5个工作日内办完营业执照。 (一)大中专毕业生。 并由工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抽逃、 市微企办牵头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制定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年度计划,信息技术人员。 (二)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投资计划书制作及答辩等内容的培训。相关部门的前置许可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一)弄虚作,雇工况等实行全过程监管,营业税、 市和各区县(自县)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微企办),应当予以保密。财政部门按企业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
第三章创业培训 第九条各区县(自县)微企办收到工商所报送的申请审批资料后,审批、虚报注册资本、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审核小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会审1次,骗取、押物清单或合同以及有效证件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
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和相关前置许可进行审查。根据《重庆市人民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规定,重庆三峡银行等银行中选择一家开户银行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设账户, 第二十二条从微型企业成立次年起,创业审核、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区县(自县)微企办应当按照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协调和监督全市和各区县(自县)微型企业的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