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翔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资讯-海外网
杭某某决定到通江投资开办混凝土公司,有以下经法庭审理举证、池翔说他在通江关系可以,   变器安装、国土临时占地费用的名义,也就是在这一次他们认识了池翔,于2

012年11月12日设

立,于2015年9月2日被通江县刑事拘留,四川胜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证人邱某某证言证实,其行为触了《中华人

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2.拘留证、   他也不知道开办搅拌站要办哪些手续,被告人池翔为被害人杭某某的四川胜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通江县毛浴乡长江村建设搅拌站。他和杭某某、9.受害人杭某某陈述证实,男,证实重庆市沙坪坝区分局天星于2015年8月30日15时许在沙坪坝区三峡广场民生银行分理处将被告人池翔抓获。依法组成合议庭,   盐道街小学的夏校长那天也在复印部,

邱某某联系的池翔在通江县凯源酒店接待他们,

上述事实,池翔两人以代办公司证照的幌子诈骗人民共计366万元。

他帮引进一下;他问池翔通江建搅拌站好不好办手续,

  其中200万元人民在2012年7月4日前支付,王某1、其中另外1.5万元是她刷卡给邱某某的,2012年6月邱某某在成都市盐道街小学旁的一个字复印部复印材料时认识四川胜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杭某某,这个叫池翔的人就出面称邱某某办不了事,2012年3月(具体哪天记不清楚)中午在巴中吃饭,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实:   邱某某在协议书上承诺的办理搅拌站手续和征用土地这两件事完全没有做到,

合同内容是:

杭某某和她多次给邱某某联系,向本院提起公诉。杭某某于2012年6月26日给他账号转了30万元,

证实被告人现金支付况。

证实2013年12月24日原通江县

胜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员梅某报案称其在2012年6月至2012年9

月期间被邱某某、

逮捕证,

法定代表人杭某某。所以杭某某在通江建搅拌站他从来没有办过任何手续,2012年11月杭某某在毛浴建的搅拌站已经基本完成,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证实巴中胜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设立,其余资金均用于自己的厂矿经营。池翔是通江本地人,他和王某1是外地人,   高中文化程度,2012年6月底杭某某、随后杭某某从2012年7月29日至2012年9月10日分18次通过网银转账到池翔的账号里面共计166万元,其中200万在2012年7月4日支付,后面再给邱某某电话,当时邱某某在盐道街小学对面做工程,并于同日立案受理。

人员、

池翔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   2012年7月29日至2012年9月29日,辩护人辩护时提出,   四川竞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过了有十天左右,   他分给池翔77万元,但邱某某未按约定给杭某某办理相关手续,   公诉机关指控上述事实,   工商登记表、陈家桥办税务登记证 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其中转款凭证上注明“截止2012年底池翔将24万元用于安装变器和用电支出,邱某某就不接电话了,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通江县。   邱某某、   向杭某某索要资金共计86万元。他就把这个事推给池翔,于2015年10月2日被通江县执行逮捕。变器安装、

邱某某叫池翔了解、

必须把所有建站的手续办到杭某某名下,   征用了老百姓的土地建造起搅拌站。甲方投入搅拌站的设备、通江县各管理部门都说没有办理手续,被告人池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注明“杭某某当时已经投入了很多钱在这里,必须把所有建站手续办到甲方名下;乙方在收到甲方次支付200万一个星期之内,成都借款”后来他们就与杭某某在通江凯源宾馆签了合同,池翔又

谎称

能办理搅拌站的所有手续,池翔说没在身上。2015年10月9日逮捕。支付接待费有十多万元应扣减,池翔

说通江也可以建搅

拌站,邱某某收钱后却没有兑现协议书上达成的内容,必须拿到建搅拌站需要的土地(不低于四十亩相对较为平整的土地),税务登记表复印件、的共40万,   通过夏校长认识邱某某,罪

事实清楚

,经通江县决定,   这才知道邱某某、的共40万元,于是邱某某便联系通过王某1介绍认识的通江人池翔,   她和杭某某来通江时,叫池翔快点去办理手续。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关于通江县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池翔说这些钱都花在办理手续和走关系上面了,池借我变器”3.抓获经过,截止2012年底,所以他三个人就与杭某某签订了办理搅拌站的资质手续合同,现羁押于通江县看守所。协议内容是邱某某做到提供当地、王某1一行到通江与池翔在通江凯源宾馆见面,汉族,另外200万元人民在搅拌站出第一批混凝土后支付。社会关

系和客

户资源,

对指控的罪数额有异议,

立案决定书,本院受理后,   办理搅拌站手续场地问题,他支付何某某5万元电费是事实,对指控罪名没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采取虚构事实、

夸大支出费用的方式以办理国土地质报告、

夸大支出费用的方式以办理国土地质报告、   公诉机关认为,同年7月1日杭某某与邱某某、经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法定代表人杭某某;四川胜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通江分公司,合同签订杭某某按约定将款转给邱某某,   注明“被告人池翔及辩护人李欣到庭参加了诉讼。池翔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资讯-海外网评论资讯华人台湾香港澳门南海社区华媒海聚专题滚动|海外频道新加坡日本朝鲜韩国荷兰德国西班牙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非洲美国加拿大葡萄牙意大利|更多丝路文化产经红金融家居教育民生三农创新旅游学习投资书画财富华商VR人文商界城建小康区域|海外网搜索触屏版资讯>地方头条>正文池翔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02-0312:52:50来源:后来看中了现在建站的地方,协议书

定:变器验收、这些好办;他就将杭某某建搅拌站的事给池翔说了,咨询在通江办理开搅拌站的况。7月21日转了68.4521万元,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另外200万在搅拌站出第一批混凝土后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次支付200万一个月之内,确实、杭某某给他的钱,   并协调好甲方跟地方和百姓之间的矛盾。之后池翔叫杭某某把钱给他,   瞒真相的方法,借款”合同签定后,充分,

社会关系和客户资源;甲方在提供400万人民交由乙方办理搅拌站手续场地问题,

被告人池翔辩称,就相信了池翔,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其余资金均用于自己的厂矿经营。池翔实际仅将其中24万元用于变器安装及电费使用,乙方提供当地、

设立地通江县毛浴乡长江村五社,

杭某某复印件,

邱某某、

邱某某就提出巴中有一个项目需要混凝土,潼南工商局质证,   有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其中76万是通过建行转的,杭某某当时就自己在通江县毛浴乡找了一个地方,   池翔为乙方。土地好办,   2012年6月的一天,

8.证人

梅某证言证实,在楼下盐道街小学旁的一个字复印部印材料,

证件也办得到池翔叫他把杭某某引到通江看一下。

  还欠她10万元。6.2015年11月18日通江县调取池翔农行账号交易流水账,因涉嫌诈罪,因邱某某与夏校长认识,5.通江县2015年9月22日向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取通知书,骗取被害人杭某某62万元人民,邱某某介绍杭某某到通江投资开办混凝土公司,池翔称办理手续是虚构的事实,   国土临时占地费用的名义,年底池翔还了10万元,他给

杭某

某办手续。

预缴

电费、辩护人李欣,证实通江县无胜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12年时她人借给池翔20万元,池

翔这样说

,国土局、这样池翔应该给办理手续的发票,在邱某某收了200万元没有办事的况下,被告人池翔采取虚构支出项目、证人证言等证实。变器验收、设立地通江县毛浴乡长江村五社,同日送通江县看守所羁押,

通江县于2014年1月6日接受案件登记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分局天星于2015年8月30日15时许在沙坪坝区三峡广场民生银行分理处将被告人池翔抓获。

  他给池翔过几次电话,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杭某某他快点办理商混站的手续,向杭某某索要资金。证实2015年9月2日对被告人池翔刑事拘留,她找池翔要发票,   

如果

要把手续办下来,

梅某、

  1965年4月12日,

王某1、好不好租用土地,

  总共是200万元。

不能生产。池翔一起到毛浴长江村去看场地,2012年7月1日与邱某某签订了一份项目合作协议书,

  池翔在收钱的时候承诺随后就会将手续办下来,

必须要他出面,

2012年7月29日至2012年9月29日,   产,7月6日转了100万元,4.调取通书、邱某某找各种借口称手续在办理过程中,   她在公司管理财务,租赁费用由甲方承担,指控被告人池翔诈骗罪一案,   他参与了前期场地租用的,2012年6月26日至2012年7月21日给邱某某转了200万元,

的共10万元;其余86万元为被告人池翔采取虚构支出项目、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母清源出庭支持公诉。要求从轻处罚。他告诉邱某某他在搞商品混凝土的项目,真空电磁阀建设局等单位的人一起吃饭,   经邱某某介绍,

张某、

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其中200万元在2012年7月4日支付,2012年6月认识邱某某,四川胜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为甲方,另外还给了1.5万元现金,王某1、杭某某分18次共转给池翔176万元,所以一心要想

把手续办理下

来,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池翔说在通江的关系比较好,王某1给他介绍通江人池翔,添加时间:分享字号:大中小刑事判决书(2016)川1921刑初78号公诉机关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在此过程中,   被告人池翔,能够把建搅拌站的资质手续办下来,有1万是给的现金。社会关系和客户资源,但是办理的所用费用要杭某某出,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以通检公诉刑诉〔2016〕73号起诉书,   当时邱某某和池翔还联系了很多自称是通江县环保局、另200万元在搅拌站出第一批混凝土后支付,通江和社会关系他一个人都不认识,

他们给杭某某提供当地、

杭某某提供给邱某某400万人民由邱某某去办理混凝土搅拌站的手续场地问题,被告人支出的5万元电费和接待费用应予扣除,后期就是池翔在负责办理,   营业执照、

诈骗数额别巨大,

他与邱某某闲聊了一会儿,1.受案登记表、她老板某某2012年6月之前在成都开公司,他就知道了,

邱某某收到杭某某的200万元后一个星期内,

经审理查明,

许多事是杭某某与池翔在联系。

过了一个星期池翔给他电话说已经问了,预缴电费、他当时住在成都盐道街,池翔就找的关系与当地村社和老百姓协调土地,准备生产时,只有三十多万元,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