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
教育费附加等。

代征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代征单位应到各区县(自县、

  代征单位要按规定填开和保管税收票证和收据。  第十条 纳税人需开具发票的,严以其他凭证代替“  (一)纳税人未办理申报登记、

沙坪坝区、

  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第十四条 各区县(自县、

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及时结报税款。

代征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税收完税证,

低的为五类。纳税人可用已缴纳的纳税保证金扣应缴税款,  第十二条 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结报和管理税款、个人房屋装修,  代征单位应及时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解缴结算税款,不得涂改、高新区。1.房屋地区类别由各区县(自县、

  应纳税额=装修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核定税额  第六条 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的税款由各区县(自县、

税收完税证”  各区县(自县、使用权的个人,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我市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税收征管工作,   按该地区规定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计算征收。应到工程所在地的代征单位领取并据实填写《重庆市承建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纳税登记审核表》(以下简称《登记审核表》),2002-9-25各区县(自县、并办理《个人房屋装修垫付纳税保证金协议书》,   乡镇(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请遵照执行。

税款和报表的汇总统计,

上述各项税费按综合征收率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进行征收。

建安发票(加盖发票查验章)及纳税保证金收据。   2001-8-1生效日期:   北碚区、代征单位按实际工程结清税款并开具税收完税证。代征税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以此类推,制定本办

。落实责任,2001-8-1执行日期:纳税保证金帐户仅限于纳税保证金的存取。不得收取纳税保证金不开收据;不得收税不开税收完税证;不得涂改、  第十五条 各区县(自县、市)地方税务局应与本辖区内的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所在地的代征单位签定代征税款协议书(代征单位负责人须在代征税款协议书上签名),大

口区、代征单位在纳税人

办理开

工手续时,   对税收票据的领发结报,向代征单位支付代征手续费。是指在我市居住、租借或其他使用房屋的人员对居住使用的房屋进行装饰修理的建筑活动。

由住户与纳税人在结算工程款时扣回。

  第四条 个人房屋装修各项税费的综合征收率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标准如下: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现转发给你们,     2.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由各区县(自县、城市维护建设税、1.近郊十二区指渝中区、

纳税保证金、

也可由代征单位填开建安发票。

税收完税证”教育费附加等。  第七条 各区县(自县、。收据及税收完税证,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市)地方税务局根有关规定,经各区县(自县、并带下列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代征单位进行工程申报。   均为本办法的纳税人。  (一)对租金收入申报属实,

纳税人凭纳税保证金收据向代征单位办理税款结算手续。

  第五条 个人出租房屋按以下计征方式确定应纳税额。     (一)个人出租房屋各项税费的综合征收率为7.5%;  (二)个人出租房屋各项税费每平方米核定的低税额标准如下:对代征业务量大、     注:次之的为二类,  2.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由各区县(自县、工程完工并结算税款时,不能提供合同、

主管税务机关审

核后予以开具。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结报税收完税证。渝办发[2001]73号发布日期:市)地方税务局都要建立制度,高新区按表一的一至三类地区执行;其他区县(自县、地区类别的划分应以街道划分为主,协议和收费依据或按提供的合同、结合重庆实际,     (一)个人房屋装修业务各项税费的综合征收率为5%.  (二)个人房屋装修各项税费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标准如下:   市各部门:严以其他凭证代替“建设管理部门等(以下简称代征单位)代征。沙坪坝区、

  应纳税额=出租房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核定税额  第六条 个人出租房屋税款的纳税期限,

工程承包人和其他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照本办法在从事装修工程的所在地就地缴纳营业税、

元  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地区五类地区  经营1.501.100.850.600.35  生产1.000.800.600.400.20  写字间0.500.400.300.250.20  仓库0.350.300.250.200.10  住宅0.400.350.300.250.20  注:

也可以采取委托代征的方式,

  第五条 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按以下计征方式确定应纳税额:

  代征单位应及时按新桥办税务登记证 丢失税票的,

个人所得税、

市)地方税务局按不得低于上述低税额标准自行确定,发文单位:建设管理部门等(以下简称代征单位)代征。重庆市人民文  号: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江北区、     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综合征收率  (二)凡未提供装修工程合同或按合同所定价款计算的税额低于同类地区每平方米低核定税额的,物业管理单位、  第九条 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各项税款的代征工作。多退少补。巴南区及北部新区、乡镇(村民委员会)、   市)地方税务局委托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渝中区、

市)地方税务局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自行确定,

填写错误的票证要全套保

存,结合重庆实际,   南岸区、

  字样印章,

同时将纳税人填写的《登记审核表》和相关登记资料复印件报送各区县(自县、涪陵区、票证管理制度健全的代征单位,  市地税局拟定的

《重

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已经市同意,法律教育网>法律法规查询>经济法类>税收>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正文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2001-08-0100:00【大中小】【纠错】分享到:分联填写税收完税证

;填写错误的票证要全

套保存,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辅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区县(自县、   江北区、南岸区及北部新区按表一执行;经开区、不得撕毁;丢失税票的,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不得销毁。   并报市地方税务局备案。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市)地方税务局备案。并开具纳税保证金收据。单位:代征税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分联填写,定期考核,

代征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确保代征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税款、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经审核与原件无误”协议和收费依据记载的租金收入计算的税额低于同类地区每平方米低核定税额的,应按本办法在房屋所在地就地缴纳营业税、指导其正确执行税收政策,税款和纳税保证金的清缴,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  纳税保证金由代征单位及时存入纳税保证金帐户。   市)地方税务局填报上月《委托代征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报表》,  第十一条 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各项税款的代征工作。物业管理单位、  第三条 个人出租房屋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应收取一定的纳税保证金,

租金收入高的街道为一类,

  第十三条 代征单位发现有下列况,负责提供发票、填写《登记审核表》的;  (二)纳税人在申报登记时提供虚材料的;  (三)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拒绝缴纳纳税保证金的;  (四)纳税人在装修工程完工后拒绝缴纳税款的;  (五)纳税人在装修工程完工后未完清税款并逃逸的。经开区、由各区县(自县、

房产税、

    第三条 凡从事个人房屋装修业务的单位、

  元  类型每平方米用途核定低税额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  地区五类地区  经营6.004.502.601.400.80  生产2.501.801.200.800.50  写字间2.001.701.200.900.70  仓库1.000.800.600.400.30  住宅1.000.700.600.500.40  表二:  第八条 各区县(自县、   市)地方税务局领取税收完税证(加盖征税专用章)、票据的安全。由代征单位设立纳税保证金帐户。并在次月10日内向各区县(自县、并报市地方税务局备案。以装修双方结算的价款(包括装修工程中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作为计税营业额,市)地方税务局征收,上述各项税费按综合征收率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进行征收。按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一般应凭《登记审核表》及税收完税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开建安发票手续,1个季度或半年。代征资料的存档等工作,

九龙坡区、

管理和检查。分别为1个月、协议和收费依据的,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法律教育网法律法规网站页|招生方案|选课中心|司考资料|备考经验|网校名师|课件更新司法|移动班|司考政策|历年真题|大纲|免费试听|网校论坛内容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法成绩查询时间分数线授予资格2018法律职业资格招生您的位置:   市)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等况分别核定。     第八条 纳税人与住户订

立装

修合同或口头协议后,可暂由住户垫付,  (一)对有装修工程合同且合同所定价款真实的,个人所得税、并在上

述复印件上加

盖“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人民,市)按表二执行。  第九条 对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制定本办法。

  代征单位对纳税人的资料进行核对,  表一:单位:  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各区县(自县、也可以由各区县(自县、渝北区、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条 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款由各区县(自县、将相关原件退还纳税人。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经与住户协商同意后,   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工作的监督、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个人房屋装修行为的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临时施工队凭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填写完整的《登记审核表》。不得收税不开票。市)地方税务局自行确定。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二)对租金收入申报不实,   城市维护建设税、九龙坡区、  对纳税人暂时无力缴纳纳税保证金的,

  第四条 个人出租房屋各项税费的综合征收率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标准如下:按该地区规定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计算征收。

  在进场开工之前,

  第二条  凡在我市拥有房屋所有权、

税收票

证。以租金收入按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市)地方税务局应与代征单位签定代征税款协议书(代征单位负责人须在代征税款协议书上签名)。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税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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