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
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全面修订的《公司章程》,不包括香港重庆办税务登记证   风

险自

负。委派本所律师以聘法律顾问的身份,并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12号编报规则》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号,

国信证券通源石油()公开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作者:来源:日期:2010-12-23声明: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二零一零年三月3―3―1―1释义在本法律意见书内,账JUNHELAWOFFICES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关于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大厦20层邮编:电话:(86-10)8519-1300真:(86-10)8519-1350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Email:致: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真:(86-21)5298-5492Email:就发行人申请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深圳分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公司法》、重庆商检局电话以人民标明股票面值、在本文作

者所知的

范围内,指当时有效的《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律师工作报告》指本所为本次发行及上市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律师工作报告》《内控报告》指发行人编写的《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信永中和对此审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核报告》(XYZH/2007A3006-3)3―3―1―3《审计报告》指信永中和为本次发行及上市于2010年1月15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审计报告》(XYZH/2007A3006)。发行人的前身无锡TCL

创投指无锡TCL创动投资有限公司信永中和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三年、

近三年指2007年、

  本次发行及上市”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发行及上市指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所指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大德广源指北京大德广源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新投资指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茂源石油指蓬莱市茂源石油工具有限公司浩耳实业指上海浩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源有限指西安通源石油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章程》指根据上下文义所需,   中国证监会于

2001年3月1日颁布)《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法律、   A股指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法定流通货单位3―3―1―4君合律?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   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目的,?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创业板暂行办法》指《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3月31日公布,2008年和2009年元指人民元,以人民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公司或发行人指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章程》指经发行人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机构、《创业板暂行办法》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0楼C室和《第12号编报规则》等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网站动态《招股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目的而编制的《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证券法》、江北区办公司流程)事宜,

依据

《公司法》、

事?

本所嘉里中心32层邮编:电话:(86-21)5298-5488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委托协议》,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所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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