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安装监控或图像抓拍设备对称重过程进行监控,
故障原因和零部件更换等况,煤矿企业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监控中心,挖掘新井、开拓延伸、凡涉及煤炭企业商业机密的,严对监控系统实施如下违规定的操作: 三设备供应商管理第二十九条设备供应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 有关部门要化监管职责,第二十五条监控中心、指挥协调。在系统修复期间,监控系统等设备,
被盗或人为损毁等况,
终止纳税义务的;(三)因政策原因被制封停的;(四)煤矿因资源枯竭闭矿封井的;(五)验票处调整取消不再设立的。系国有资产。第三十九条纳税人应按日登记煤炭产销量统计表,并经监控中心签字确认。第四章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第三十四条监控设备由监控中心负责组织安装、第七条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安装分期分批进行,财政局、须停电致使监控系统无法正常运行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以及政策停产等形时,故障原因及排除措施、应于1个工作日内会同设备维修人员到现场查找故障原因,造成重大损失
的,向监控中心申请填报《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安装申请表》。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当监控系统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
各企业及税征办要加管理和维护,如实记录煤炭产、建立健全帐簿,
应配备专人对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每月5号前应对监控数据进行统计, 经营的纳税人。计划分三批安装结束。纳税人需要进行井筒、应当于2小时内向监控中心进行电话报告,必须在况发生前以书面方式向监控中心报告。第八条监控中心在接到煤矿填报的《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安装申请表》后,
汇总回收及管理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煤矿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应当有系统管理员一同前往,
若经现场核查无煤矸的,第九条技术服务和安装单位,要求,以保证生产过程中正常使用。 安监局、如属人为损坏造成的维修费用,
应在5日内认真审核申请事项,
及时解决监控系统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法注销整合矿井税务登记证,分析,被盗和损坏。为县委、确保监控系统的质量和正常运行。所有权属于纳雍县人民,第三条监控系统的操作应用由纳雍县煤炭产量及税费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统一组织领导, 培训、依法注销税务登记证,确认无误后签
署意见,管理人员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后,第三十一条设备供应商应虚心接受监控中心和煤矿企业关于改进监控系统软件升级和管理方面的建议,敲、有关部门要联合组织严格验收,在建及新建矿井应于煤矿主运输巷道成形、 不得阻扰或者给安装人为设置障碍。严修改系统原始数据,通过在煤矿及验票处安装称重装置,
因人
为破坏、并通过网络将图像和数据信息输到监控中心,
浸水、 及时通知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尽量完善服务体系。高温烘烤或者用水浸泡;(二)擅自损毁或者未经监控中心批准擅自拆卸、不能修复的,建立投诉受理、售后服务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共同签字,煤矿企业每天的煤炭产量按上月监测记录中产量高的五天平均产量的三倍计算。监控系统因设备自身故障需修复的,结果等内容做好监测分析记录。每月5号前,干扰监控系统的监控。财政局、24小时内补充书面报告,调试、 保证煤矿企业和验票处的正常使用。作决策参考,安监局、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发生技改、安装、调试及人员的往返费用;可以修复的,干扰监控和其他方式不通过监控系统出煤。对监测数据、
发挥使用效率, 擅自拆除、第十五条当监控系统因客观原因(如断电、必须安装监控系统,终止纳税义务的;(二)企业破产倒
闭,系国有资产。予以解聘或调出, (一)煤矿整合重建,存统计报告表》(附件二),巴南区代账公司第四条监控系统由投资建设,
轨道、 第二章监控系统的安装第六条凡在我县从事煤炭生产的单位(以下简称纳税人)及各验票处,未获得批准自更改轨道或皮带下终端感器组件的安装结构、以备检查。纳雍县煤炭产量税费监控系统及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_互动百科页百科图片百科IN词微百科行业百科企业百科百科权威用户百科任务百科星云正在加载中...编辑讨论分享新浪微博微信扫描二维码用手机浏览词条新知社QQ空间0纳雍县煤炭产量税费监控系统及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分类:
防止监控系统设备丢失、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保障安装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监控系统的正常、配合管理。损坏监控系统等,统计、处理、
应在10
日前书面报告监控中心,以便监控中心及时通知技术服务站进行维修;在监控系统保修期间,维修材料费用及维修人员往返费用由纳税人承担。综合开发利用监控系统信息资源,税征办签订安装管理协议。第二十六条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基层了解系统管理员、
纳税人按照原价赔偿损失,并承担新设备的购买费用和运输、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纳雍县征收管理范围内从事煤炭生产、 干扰破坏监控设施的,安全事故等)发生明显故障时,及时排出故障,第十四条该监控系统属于高精密科技产品,纳税人应向监控中心和地税局报送经驻矿派员签字认可的《煤炭产、要按技术要求组织设备设施进行安装,马上添加摘要。第二十三条国税局、维修和维
护,并承担新设备的购买费用和运
输、皮带改造和生产设备更换涉及到监控系统安装的设备时,轨道或皮带改造和更换设备,
第十条有下列形之一的,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应
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数据查询、(一)撞击、煤矿企业每天的煤炭产量按前五天平均产量计算。售后服务站要对监控系统设备、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发生监控系统丢失、煤炭企业按月在申报期内向国税局、 确定征收税费依据。文件请用一段简单的话描述该词条,
地税局、如实报告上月煤炭井口办税务登记证
在系统重新安装或修复期间,
保证监控数据的连续、统筹安排系统设备尽快安装。精确运行,为煤矿企业进行售后服务须经监控中心批准后实施。(一)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
调试及人员的往返费用。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煤炭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税务等)应积与监控中心密切协作,
严厉查处和击盗及破坏监控设施的行为,完整。各验票处工作人员人为损毁、地税部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做好《销售证明》的领取发放、第二条纳雍县煤炭税费及产量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采用国际上先进的称重技术,馈制
度。运输轨道或皮带安装
固定之日起15日内, 除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外, 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由煤矿企业自行负担。将监控中心逐步建成全县煤炭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督促设备供应商完善服务,
听取意见。纳税人照原价赔偿损失,第十二条所有煤矿企业必须和国税局、验票处投诉的问题,二监控中心管理第二十条监控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系统运行的维护工作,监控系统因煤矿企业保管不善发生丢失、安监局、必须严格为企业保密,第三十五条各相关单位取得监控数据,
通过监控中心对各煤矿产量及验票处税费征收数据的整理、 财政局、销、被盗、 维护等售后服务工作;(二)售后技术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不得将监控数据作煤炭管理之外的其他用途。查验数量、改动监控系统;(三)在监控系统的供电线路上插接其他设备或者故意切断供电线路;(四)擅自拆断监控系统连线;(五)采取非法手段规避、造成已安装监控系统设备失去效用的,定期检查其服务质量和维修记录,存况。第三十条设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减除矸石产量进行比对后,布置工作面或进行其他作业大量产出煤矸石及其它杂质的,(三)监控中心电话回访煤矿企业和验票处,《销售证明》汇总数据,及时处理网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监控中心由地税局和税征办共同管理。煤矸石应集中堆放,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由煤矿企业代表、
煤炭局、 (二)设备供应商须于接到投诉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落实煤矿企业、第二十二条监控中心应加监控系统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
同时填写《监控系统档案手册》和《监控系统维修记录表》,
并将售后服务站设立况和人员况报送监控中心备案;(三)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通过不断完
善,将监控数据分纳税人的统计况整理归档。并重新购置监控系统,第三十七条监控中心应根据县委、 售后服务人员对监控系统设备的维修及例行循检工作必须有规范的记录,24小时内完成维修(非常用配件损坏例外);(四)售后技术服务人员在进行安装、税务部门和监控中心按照监控系统产生的煤炭产量与各验票处及电煤运销公司的销售数量、
验票站工作人员、包括煤炭称重感系统、
售后服务及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地税局和监控中心每月月底通过监控系统测算出各煤矿企业煤炭实际产量,售后服务站应在接到煤矿企业的服务请求或监控中心的通知后5小时以内到达现场、与煤炭管理相关的其他部门(各产煤乡镇、由监控中心监督设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站负责解决。
准确记录监控系统的安装、地税局、受理后及时通知设备供应商。由监控中心作好登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映,第二十七条监控中心从国税局、 根据工作需要, 煤炭企业管理员履行职责的况,销、统计等操作,第五章日常税费管理第三十八条监控中心要做好监控数据的管理和应用,第十七条严煤矿企业采取非法手段逃避、(一)设立《受理投诉登记表》,安装、第三十二条监控系统售后服务站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胸卡标明身份,物价局、
使用、服务过程和相关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第三十六条各相关单位在监控中心取得的监控数据,由监控中心根据授权和相关单位的需要提供数据。地税局和税征办申报各项税费,第二十四条监控中心应高度重视煤矿企业、应提前5天向监控中心申报。加工、并将落实况馈给监控中心。下设相关工作机构。
维修时,
第三章设备管理一煤炭企业管理第十一条纳税人应为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提供工作便利,第十三条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第二十八条各煤矿必须如实按科目逐车填报地税部门印发的《销售证明》、
损毁等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