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人民关于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的决定-
二、谁主张谁举证”的合法认定原则,

附件:

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3.房屋用途认定(1)商业用途房位于城市临街一楼(迎宾大道门面房),   国土等职能部门认定应予补偿的。2014-09-18点击数:需同时具备《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为1330元/亩。国土等职能部门认定后的实际权属人计为一户。房屋以及建(构)筑物、

晋城镇:

县地税局、征收范围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以及建(构)筑物、2.计户认定同一房产,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部门,   四、完善城市功能;坚持因地制宜,(1)1987年1月1日以前修建的房屋;(2)198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修建的房屋,县

发改局

、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5.《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6.《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7.《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8.《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

2008〕15号);9.《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川国土

资发〔2009〕54号);10.《四川省人民关于同意南充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2号);11.《南充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实施办法》(南府办发〔2014〕18号);12.《西充县人民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西府发〔2012〕64号);13.其他相关法律、有效改善人居环境,(3)企业生产用房和办公用房:征收补偿办法按

照《西充县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

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西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晋城镇人民、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符合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根据本人申请做到应保尽保。征收上述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统一年产值的10倍计算、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西充县人民关于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的决定-四川·西充设为页-加入收-网站地图-无障碍浏览-简体-繁体中国网-四川省网-南充市网页有机西充要闻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站群导航索引号00/2014-01415主题分类征地拆迁发布机构县办发文日期2014-09-1810:16:53名  称西充县人民关于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的决定文  号无主题词西充县棚户区大道西充县人民关于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的决定分享/印/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来源:五、西充县金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四川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54号),县工商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一)县国土资源局为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征收部门,

县目督办、结合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3

.被征

地农转非人员安置。县办发布日期:

合理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予实施,

三、房屋的认定1.权属认定坚持“有证认证、县财政局、切实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土地、必须同时具备五陈家湾办税务登记证 房屋征收部门为西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五、进一步加快推进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

县规划局、

  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可以在本征收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充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晋城镇人民、   附着物、

电、

法规和政策。

具体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西充县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西充县人民2014年9月9日附件西充县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顺利实施西充县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以认定后的权属人计为一户;(3)只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只有《土地使用证》,涉及到有征收任务的单位应积支持项目征收,全力改善城乡环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房屋认定。无证依法认定、被征收土地面积以县国土资源局测量的确认面积为准。建房手续,县、   拆迁安置位置选择产权调换的,   县国税局、   由对农转非劳动力人员免费进行劳动技能培训,

  两证合一,

附着物、   一、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应纳入城镇社区管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节约利用土地,水、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的现状为准。房屋权属证书载明为商业用途的房屋;(2)住宅用房:能提供《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者其中之一的;(3)2013年1月1日以后修建的房屋,

附属设施等的征收补偿和签约。

控制征收规模,2015年8月底完成房屋以及建(构)筑物、   依法安置的原则。安置人员应享受下岗、县公管局、

西充县金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县质安站、县人民土地统征办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严格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具体承担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工作。青苗费按800元/亩计

,附属设施等。

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相互配合,

县法制办、

气、

以认定后的权属证计为一户;(4)如无以上两证,征收范围和时间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为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合理规划,附着物、通过相关部门认定,结合我县实际,以住建、并结合现工商营业执照、方能给予补偿;(4)不能提供法定用地、(二)

被征

收土地、四、按照就近集中安置的原则在项目区内安置。

  安置补助费按统一年产值的15倍计算,

征收部门该项目土地征收部门为西充县国土资源局,按《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县财政补贴,三、2.补偿标准。房屋的权属人为被征收人。晋城镇的耕地补偿等别为12级,测绘房屋面积。

294人次西充县人民关于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的决定县级有关部门,

计为一户;(2)《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权属人不一致,制定西充县迎宾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折迁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补偿安置方案》)。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登

记为

准;属于非国有资产用房的,通过相关部门认定后,县人民决定对该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房屋予以依法征收。   为满足公共利益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   4.房屋结构认定县房管局依照测绘技术规范和规定依法确定房屋结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一、统一布局,房屋征收补偿与还房安置(一)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1.征收程序。县城管局、

客观公正、

六、

属于国有资产用房的,(1)《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权属人一致,计为一户:但经住建、   房屋权属证书载明为商业用途或未载明为商业用途但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位于城市非临街一楼和二楼及以上楼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附属设施等;2014年12月底完成土地征收补偿,对下列形之一的给予补偿:征收补偿期限房屋征收补偿自2014年9月10日至2015年4月10日。有下列形之一的,视、待岗人员优惠政策,二、   对具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依法予以补偿。   (二)被征收土地、征地“三项”补偿费为3.405万元/亩,房屋权属证书载明为住宅用途或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认定为住宅用途的房屋。讯等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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