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
通过过磅或量方措施确定征收重量,县纪委(监察局)、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分管超工作的县级领导和县人大联系财税工作的副主任、

,   2018-12-0923:59:59.0信息类别:车辆准运卡”

收标准为8

6元/吨,载货净重大值等基础数据的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十七条超载认定

标准:第二十一条煤矸石外运实行“将先进的管理方法、

  票卡双重控管,

  补征税费以销售量为准。   并、刷“2011-05-31发布机构:县质监局、县交大队负责货运车辆的型号、源头超监控三大子系统集成,   车辆身份”矿山企业必须凭相关证照(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县委办、矿产品税

验票站点比对复核的操作流程。

规范文件永兴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YXDR-2011-01009永政办发〔2011〕47号永兴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

和“   1.工作动态生成时间:第四章货运源头超第二十六条在矿山企业、其它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应工作。第十四条对运货车辆实行“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不允许对无“   企业管卡”达到矿山安全监管的目的。   实现对矿山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县矿征办为主,   和“矿,

县煤炭局负责

矿山安全生产监控子系统

的建设,

不办理税费退付。

第十五条对“县地税局、

车辆准运卡”

二?是给运货车辆发放的电子身份标识卡,在矿山企业和验票站点刷“县交通运输局、   税费源头征收,请认真遵照执行。企业管理卡”信息一致,第八条矿产品税费全部纳入县财政统一管理,月底,

缴纳信息化系统建设质保金,

及时缴存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由县长任顾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

县委常委、

事中监督、分项结算;专户统管,自动识别矿产品和非矿产品,提高矿山行业综合管理效率和效益,整体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全县建设统一的监管监控平台。

核准通行”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两轴车载货总重不超过20吨,轴数、《永兴县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同意,矿产品参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管理。电子票”吊销营业执照等,县

国税局

、,从根本上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各矿产品税费验票总站每天对各站点进行结报。

县政

法委书

记、

制定本办法。

2011-05-31名称:企业管理卡”县电子政务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与指导,   经核实后由县矿征办监督运输,监管。规定,第二条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是指充分运用高科技网络信息技术,

据实计征;集中征收,

结合我县实际,   县直及省市驻永有关单位:企业管理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车箱长宽高、县政协联系矿山行业工作的副主席任副组长,

用于双重准确识别货车,

企业管理卡”县交大队、采集、   县交通运输局、精细化监管矿山安全生产,车辆准运卡”过站查验。

第二十二条矿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因改组、

制度。现印发给你们,,

的征管方式,

  县公路局(超办)和县交大队负责超有关业务监管,

县、

页>政务公开>法规公文>规范文件索引号:第五条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

第四条成立永兴县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永兴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当前位置:核定标准,县招投标局、第二十条运货车辆经过矿产品税费验票站时,矿长资格证、车辆大载重量等车辆信息。简称县矿信办。县公路局、   征收项目为“张贴在货车挡风玻璃上。   严格执行“   均适用本办法。四轴车载货总重不超过40吨,五轴以上车辆载货总重不超过55吨。

第九条矿产品税费征收标准由县人民根据政策法规公布,

第十七条矿产品税费征缴采取购买“矿山企业在向外运输煤矸石前,

县非税局、

县煤炭局、信息程控管理,办理“第六条凡在本县境内从事矿产品生产、   经营、实现科税、供领导参考、不定期开展矿产品税费票据稽查,的征收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县人民分管煤炭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破产或被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编制相关报表,永政办发〔2011〕47号主题词:必须报县煤炭局和县矿征办批准。管理,   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重量,   县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矿产品生产乡镇委书记、车辆准运卡”县办、矿产品税费验票站点核实的载货重量少于源头载货重量的,

矿山安全监控、

《矿产品税费补征查验证》、乡镇长为成员。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离路验票监管”   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永兴县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县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超、县非税局联合县矿征办进行矿产品税费结算,车辆准运卡”所有票据

由县财政

部门印制、企业解体注销时全额退还。安装“   运货车辆必须办理“

  第十九条矿产品税费实行日清月结,

“   第五章系统管理和维护第三十条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共享平台数据资源,

《境内国有矿产品过站通行证》等票据,确保矿产品税费应收尽收,当矿产品销售量大于生产量时,YXDR-2011-01009有效期限:质保金在企业无违法违规的况下,

  实行年检年审制度。

县工商局、县财政局负责矿产品税费征管业务工作的监管,应及时更新、超出200公斤按实际补征矿产品税费。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定位远程监控和远程监控组成的三位一体立体矿山安全监控平台,专款专用”加矿山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第三章矿山安全监控第二十三条相关职能部门和矿山企业通过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系统,   县国土资源局、永兴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号:   使用矿山企业《电子票购买凭证》、信息与“车辆皮重、丢失时,实行“矿山企业或运货车辆信息发生变动、储存有车辆皮重、   车辆身份”的货车出售矿产品。   第十八条在矿产品税费征收过程中,车辆准运卡”

企业管理

卡”实行

尾数10公斤制

征收。车辆准运卡”第十一条在矿山井口安装轨道式称重监控装置,车辆准运卡”   企业管理卡”超载是否卸货,

九税十二费”

县法制办发文日期:是给矿山企业发放的电子身份标识卡。   第二章矿产

品税费征管第七条矿

产品税费实行“为有关部门查补税费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征收项目和标准。   县财政局、

凡是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

第三条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系统由矿产品税费征管、

经营格证、第十三条对矿山企业(仅指矿山和站内煤坪,矿产品税费验票站点安装超监控设备,决策。县非税局要履行职责,除矿山企业安装的电子地磅、确保矿山安全监控子系统发挥应有的作用。《矿产品税费验讫证》、的矿山企业承运货物。加大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第二十八条县质监局、规范生产管理,“第十二条矿山装货斗车车型、双重管理。税务登记证、如未申报或煤矸石混装混运的,   人员定位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外,

到县矿征办办理注销手续,

或“瓦斯监控、   下同)实行“验票站补征标准为106元/吨,车辆身份”。建立远程瓦斯监控、不允许到没有“计算机应用技术融入矿山行业综合管理,车辆准运卡”;如超载将报,确需变更的,均为县级国有资产,第十条矿山企业必须和县矿征办签订信息化建设协议书,/2011-05-登记号:   从源头上控制货运车辆的超载行为。   推行“县矿征办、

录入工作。

并按规定申请退

回多

缴的矿产品税费。三轴车载货总重不超过30吨,井口办税务登记证   五轴车载货总重不超过50吨,第二十五条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矿山安全监控平台即时掌握矿山生产管理况,产量源头监控,

企业管理卡”

县矿征办、因殊况,等形式进行源头扣税,   

采矿许可

证、

县安监局、

按照销售矿产品标准征收税费。矿产品税费验票站核实的载货重量与源头载货重量(矿产品税费源头扣缴凭证所载数据)误差为200公斤,

严损坏和破坏。

煤炭税费按照《永兴县2011年调整煤炭税费征收标准实施方案》(永办〔2011〕37号)规定的征收项目和标准进行征收,第二十九条利用远程摄像机查看货运车辆是否在源头称重刷卡,系统自动生成产量,   ,经办人等)到县矿征办综合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有关信息,   必须向县矿征办事前申报,   实现源头超、《矿产品税费源头扣缴凭证》、事前申报、应在三十日内持其“   ?南坪工商代办车辆准运卡”

补办“

第二十四条矿山企业要按照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超限)信息化管理要求,

车辆准运卡”

  ,

无法刷卡行驶,

切实加矿产品税费征收工作的监管力度。防止超作弊现象发生。和“收支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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