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管辖范围调整的通告-法规库-110网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

  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以下简称涉外分局)管辖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以及外籍个人自行申报缴纳的地方税收),

  一、

  县地方税务局或有关分局管理。

中外(含港澳台地区与大陆)合资、发票和申报表的购领仍由涉外分局管理。   页>>法规库>>法规正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管辖范围调整的通告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0-11-15生效日期:2001-01-01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为适应全市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税收缴款书”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籍个人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仍由涉及分局负责。新办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及相关涉税手续。划归区、  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4、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2000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退付工作在涉外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自涉外分局购领或经批准自印的发票在管辖范围调整后可继续使用。合作和外商(含港澳台商)资企业。

从2001年1月1日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管辖范围调整的通告-法规库-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黑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找律师一对一咨询法律人才法律咨询律师合作案件委托律师合作求职信息招聘信息搜索标题搜索全文搜索您的位置:   分支机构以及在我市没有设立机构但从我市取得收入的外国公司、属地征管”税收缴款书”未用的“使用到2000年12月末止,涉外分局管辖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   领换新的税务登记证。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促

进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   外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对本市行政区

域内的外商投资企

业按照“企业和组织。原则进行管辖范围调整。

  四、

申报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应使用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  2、从2001年起,   调整的时间  自2001年1月1日起,各直属分局一览表东城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东城区朝内大街77-79号咨询电话8401630384220439西城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西城区航空胡同40号咨询电话66513836崇文区地税局第一税务所崇文区长青园1号咨询电话67151133-114宣武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宣武德泉胡同10号咨询电话63543072朝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朝区华威北里甲16号楼咨询电话67719425海淀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海淀区西苑操场乙13号咨询电话62880503丰台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丰台区丰台路口141号咨询电话6380418963804683石景山区地方税务局纳税石景山八角南路28号咨询电话68826055申报服务厅门-101/311门头沟区地税局涉外税务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65号咨询电话69832267所69840946燕山地税局税务一所高家坡路2号咨询电话69347908房山区地税局涉外税务所房山区良乡拱辰大街1号咨询电话69364696大兴地税局涉外税务所大兴县兴政西街42号咨询电话69254042&nbs双碑办税务登记证 外商投资企业自涉外分局领取的“调整的范围  1、  属地的确定以工商登记注册地为依据。外国企业包括:自2001年1月1日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决定,

    2、在此之前,调整的有关事项  1、   税收缴款书”     三、应向涉外分局撤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的发票和申报表由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管理。外商投

资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退付工作在工商注册地主管地

方税务机关办理。     此通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00年11月15日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本站导航涉外税收管辖范围调整后,  3、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本企业工商注册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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